目 录
第一部分 工作职责...............................3
系总支书记岗位职责..........................3
系主任岗位职责..............................4
副主任岗位职责..............................6
教学科长工作职责............................7
学生科长工作职责............................9
招生就业专干工作职责........................10
高校辅导员岗位工作职责.............. .......11
班主任(导师)的工作职责......................14
实训设备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6
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17
安全员工作职责..............................19
第二部分 日常管理制度...........................20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20
教研室考核细则(试行)........................33
教师岗位管理考核办法(试行)..................37
考勤制度(试行)..............................44
绩效奖奖励办法(试行)........................44
系领导、辅导员深入学生宿舍制度..............45
安全管理制度................................46
实训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7
实训中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48
第一部分 工作职责
系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系总支书记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系的党务、学生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其职责为:
一、主持党总支工作;负责召开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落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讨论研究总支的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决议的执行情况,制定党总支工作计划,负责党务工作。
二、负责学生管理各项计划、方案、制度、文件的起草与修订工作及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生管理、奖勤助贷、毕业生就业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负责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培养、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
五、领导团总支和学生会开展各项活动:负责学生活动经费的初审。
六、参与讨论和决定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七、负责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工作;负责师生的政治理论学习。
八、负责党建工作,抓好党总支自身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
九、负责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发展对象的考察、推优和党员发展工作。
十、完成上级组织和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系主任岗位职责
系主任在院长(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系的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其职责为:
一、在主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主持本系教学、科研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将学院教育教学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学院负责。
二、根据学院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主持制订本系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完善本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所属各专业教学计划的编制、修订,保证教学计划,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四、负责本系各门课程(含相关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大纲的编写、审批、管理。
五、抓好课程建设,重点抓好精品课程的申报及建设工作。
六、做好本系专业优化改革、新专业申报工作。
七、配合教务处落实任课教师名单,组织本系教师承担教学任务,选用教材。负责本系外聘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八、组织领导本系的教研活动和科研工作。
九、组织本系各项教学检查、评价、活动,积极配合学院教学督导工作,依据教学督导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协调、解决本系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十、负责本系日常教学管理,与教务处共同认定、处理本系教学事故,及时处理突发教学事件处理,保持日常教学秩序的稳定。
十一、做好本系专业实验室和实习基地的建设。
十二、负责全系各类实训、实习的组织及管理工作。组织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等工作。
十三、做好本系教职工考核、奖惩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抓好教师梯队建设,优化教师结构,培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十四、负责本系学管、招生、就业和安全工作。
十五、协调系党总支、团总支作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十六、负责本系部经费预算,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十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系副主任岗位职责
系副主任是系主任的重要助手,分管系日常教学、教学评估和课程建设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织本系各门课程的教学,协调和安排教学环节,统筹教材建设,督促检查教学工作,保证完成教学计划。
二、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处理日常的教学行政事务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协助主任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三、负责审定教学大纲,审定教学日志、教师教学工作数量及质量。
四、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教研室工作。协助主任抓好教学研究、课程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活动。指导有关人员搞好教学资料、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抓好本系教师的听课制度,协助系主任组织安排本系新进教师的教学见习和试讲工作。负责本部门的临时性教师外聘工作。
六、负责收集分析学生对系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本系的教学情况和教学动态。
七、负责组织本系的期末考试及有关工作。
八、配合学院安排,组织全系的教学检查及总结。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学科长工作职责
教学科长在教务处和分管教学的系领导的指导下,做好日常教学的组织与管理、教学质量的监控、教学档案的建立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协助教学副主任组织安排日常教学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教学方面相关会议的具体事宜,负责与教务、科研处联系有关事宜。
二、协助教学副主任做好继续教育的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建立健全教学业务档案及有关教学、教学研究方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四、负责根据教学计划科学、合理地编排学期课程表。负责办理经系领导批准的补课、调课、调教室手续。
五、负责按照教务处的统一安排制定各班级期末考试安排表,并将期末考试安排表通知发放到有关师生。
六、审查学生考试资格,办理缓考手续。及时安排不及格学生的补考或重修,发放补考或重修通知,办理有关手续。
七、在教学副主任指导下,负责本系公选课的开课安排工作。
八、及时收集各门课程考试、补考、重修成绩,催促任课老师做好成绩登录工作,管理本系学生成绩库。
九、考试课程试卷的分析、存档、保管。
十、协助教学副主任组织安排学生毕业综合实践环节相关工作,包括企业推介会、顶岗实习数据统计和上报修有关工作。
学生科长工作职责
学生科长是系领导与辅导员和班主任的桥梁,在系领导下指导、支持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协助做好学生管理各项制度、计划、方案的实施,及各种报表、文字材料的草拟工作。
二、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的学生管理和教育;安排、实施、布置本系学生管理工作。对分管的工作承担责任。
三、协助做好党总支的党建工作、党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等工作。
四、办理学生评优评奖评助资格审查、推荐上报工作。
五、协助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调查处理违纪学生;负责统筹学生宿舍的调整、安排、管理与考核工作。
六、办理学生请销假手续及考勤统计工作。
七、与院其它部门工作的联系,负责处理发生在本系学生中的问题,负责对系辅导员的工作考核。
八、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与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团学组织,开展各项学生活动;负责系学生党支部和学生会工作,加强系学生党支部的建设。
九、协助做好本系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
十、记录办公室工作日誌,并逐月上报;负责系办公经费的管理与报帐工作。
十一、做好会议记录及来函、来电、来访的接收、接听、接待工作,并作记录。
十二、做好文件及资料整理及归档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专干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专干是在学院招就处与系领导的指导下,做好系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起草系招生就业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热情接待学生及家长,并耐心回答他们的问题。
三、做好新生基本情况的登记及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档案整理工作。
五、分析年度招生情况,并上报有关部门。
六、核对毕业生生源计划,做好向上级有关部门的报盘、报表工作。
七、加强与学生就业单位的联系,负责系校企合作相关工作。
八、广泛收集招工用人信息,详细了解用人单位情况并及时向学生发布。
九、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协助用人单位完成接收毕业生的录用手续。
十、做好毕业生就业情况的统计汇报工作。十一、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高校辅导员岗位工作职责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一、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组织开展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结合学生深层次的思想问题和国际国内热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教育引导,帮助学生释疑解惑,引导学生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
三、及时掌握学生情况
学生情况是一个动态过程,辅导员要带着感情深入学生之中,与学生交朋友,了解学生的喜怒哀乐。通过一对一谈话与辅导、座谈走访、校园 bbs 等形式掌握学生的学习、经济、家庭、人际关系情况及思想、心理动态等,及时了解学生需求,保证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辅导员每年与学生谈话不少于一次,认真完成学生辅导手册记录。
四、做好重大活动与特殊时期的学生工作
根据首都政治活动和敏感期比较多的特点,及时了解学生反应,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对于学生直接参加的重大政治活动,要认真组织,把握学生动态与情绪,确保政治安全。及时准确地掌握政治敏感期学生动
态,对重点人群要做好一对一的思想工作。
五、加强班集体和党团建设
以学生党团组织和班委会为骨干,坚强学生班集体建设,发挥学生自我教育与管理作用。加强学生骨干、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开展推优入党工作。
六、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
积极主动协助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共同做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工作和学风建设工作,在国防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对学生提供指导,要经常深入学生课堂、宿舍、餐厅、班级,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困难,并有效解决问题。要及时处理学生违纪行为,做好各类奖评工作。
七、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了解学生经济状况,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盗助工作更要从生活上、学习上、心理上积极关心经济困难学生,对学生勤工助学予以必要的指导,引导他们以坚强信念和平和心态顺利完成学业,回报社会。
八、开展心理素质教育
重视在学习、身体、经济、情感及人际关系等方面有问题的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健康;协助有关专业部门组织开展心理教育活动,自觉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
九、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
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成才观和就业观,协助就业部门做好学生职业生涯和学习发展规划和就业指导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就业困难学生的思想工作。
十、加强自身素质能力建设
要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增强自身政治责任感。学习和掌握心理教育、发展辅导等方面知识与技能,加强工作研究与科学研究,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掌握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通过博客、微博客等网络手段加强与学生交流互动。
班主任(导师)的工作职责
班主任和辅导员是班级领导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是学生专业成长引导者,是班级教育力量的组织者,是联系任课教师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一、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经常深入学生了解情况,每周抽出一定时间与学生谈心,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对在学习、心理、生活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学生要随时关心、教育和帮助;坚持思想灌输和人格影响相结合,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协助党组织做好班级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院(系)党组织在发展学生入党时须征求班主任(导师)的意见。
二、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
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指导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独立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指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考研准备、择业就业等工作。
三、对学生进行行为引导
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社会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定期召开班会,加强班级建设,营造良好班风;从基文明抓起,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艰苦奋斗、文明修身意识;建立家校职系制度,与学生家长保持经常的联系;协助辅导员做好本班突发事件的处理。
四、对学生进行身心健康教育
重视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关注特殊群体心理健康问题,优化个性结构,注重心理疏导,塑造健全人格;指导学生参与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体育、文艺、科技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完善意识。
五、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使用和培养,以及学生综合评定、奖学金评定、助学贷款申请、困难补助发放、勤工助学等工作。完成学校和所在院(系)交办的其他任务。
实训设备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实训室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实验(实训)申请报告与专业教师共同做好实验(实训)各环节的场地、设备、材料等准备工作。
三、负责实训教学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一般维修,做好音像资料的防潮、防霉工作,保持实训设备正常运转,保障实训室的教学正常进行。
四、严格按实验(实训)教学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减少消耗,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
五、负责本系所有校内实训室的管理,建立本系设备仪器账目,做到帐物相符,认真、及时地做好实验(实训)室的使用记录,做好器材、物品的损耗记录。
六、督促学生保持实验(实训)室的整洁,并做好安全防火和日常清洁卫生工作。
七、负责摄录电视台播出的有关电教节目和系里安排的摄录像工作,及时收集、整理电化教学的音像资料和文字资料。
八、完成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教研室主任是在系主任的领导下,协助系主任做好本系教研教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有关工作,主要职责如而:
一、组织本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定与修改。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教学改革立项研究。
二、执行学院有关教学的规章制度,安排各学期的教学任务,稳定教学秩序,防止教学事故,保证教学质量。
三、制定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教师的继续教育和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协助系主任进行本教研室的建设任务。
四、组织研究教材建设规划,安排教材、实习指导书的编写并组织实施。
五、协助系主任履行常规教学职责,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检查本教研室教师的日常上课情况。
六、组织经常性的业务学习,搞好学术交流和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学示范和观摩,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
七、定期总结教研室工作,搞好文档记录和资料管理,按时向系部汇报。
八、负责本专业学生的专业教育、职业教育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做好本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训和质量监控工作。
九、做好本专业毕业生的毕业综合实习、毕业论文指导和毕业答辩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十、配合党支部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完成学院及系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
安全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学院、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完善学院、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三、经常开展安全、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火灾隐患,向本单位领导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协助领导落实整改措施。
四、负责检查本单位教学及学生活动的安全措施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五、管理本单位各场所设置的灭火器、消防水龙带等消防器材:建立管理台帐;发现消防器材失效、损坏、丢失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院保卫部门汇报。
六、做好本单位安全学习、安全工作会议的记录。
七、参加学院安全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参加学院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防火检查等活动。
八、完成本单位领导和学院安全部门交办的有关任务。
第二部分 日常管理制度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一、总则
1.为适应我系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使教师从事教学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可控,特制订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我系的主讲教师、辅导教师和各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论文)的指导教师。
3.教师执行本规范的情况是对教师进行年度业绩考核、奖惩、职称晋升和聘任的重要依据。
二、基本要求和师德修养
4.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的教育法规。
5.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研究,遵循教学规律,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学术水平与教学水平。
6.服从工作需要,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教书与育人、理论与实践、教学与科研、个人与集体等关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7.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崇高职责。教师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从严执教,又要满怀热情,关心爱护。要结合教学工作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
8.严以律己,为人师表,以优良的思想品德、高尚的情操、严谨的教风、端庄的仪表、文明的语言,对学生言传身教。
三、课堂教学
9.教材(包括文字教材、音像等教材等)的选用由系讨论确定。应优先选用获省部级以上奖的教材。因教学和教改需要,经主管教学工作系主任批准,教师可编写有本校特色的讲义或补充教材。
10.任课教师在授课前应注意做到:
(1)明确所授课程在培养计划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2)掌握所授课程教学大纲的教学要求。
(3)了解授课班学生的基本情况(学习情况、班风、优秀生和学习困难、成绩差的特需学生等)。
11.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制订授课实施及教学进程表。
12.任课教师在授课前应认真备课,编写教案或讲稿,并做好课堂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13.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1)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准时上课,不提前下课,也不拖堂;
(2)恰当安排进度,使每节课有足够的信息量;
(3)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使课堂气氛既严肃,又活跃。对学生在课堂上的不良现象应及时批评教育,教室有缺位必查询登记;
(4)课堂讲授应努力做到:
①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结合,寓德育于知识教育之中;
②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提倡启发式,给学生留有思维空间,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与自学的能力;
③观点、概念、理论阐述正确、准确、清晰;
④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
⑤语言规范、准确、流畅、生动,必须使用普通话;
⑥板书、板图简练、清晰、醒目,必须使用规范文字;
⑦注意学生反馈信息,教与学双向信息交流。
(5)根据课程性质、特点,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与效率。
四、辅导答疑和批改作业
14.辅导答疑是对学生自学进行有针对性指导的教学方式。通过辅导答疑,应达到以下目的:
(1)帮助学生进一步理解、掌握课堂教学内容。对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教师应着重于指明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而不简单地直接提供答案;
(2)密切师生关系,进行因材施教。引导优秀生进一步钻研,深化学习内容: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和思维方式:
(3)了解学生的接受情况,征求学生对本课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教学方式。
15.课程教学期间,每周至少安排一次辅导答疑。应以个别答疑为主,对共同性问题可适当组织集体答疑。对学习困难、成绩差,又不主动答疑的学生。教师应进行主动质疑。
16.教师应配合课堂教学布置一定的课外作业(习题)。课外作业包括书面作业和技能练习两种形式。作业要有启发性,应能激发学生思维,避免照套例题。
17.学生的书面作业全批全改,并按百分制或分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要改革作业批改方式须先提出改革方案,经系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后才可试行)。技能训练要切实加强指导、检查与考核。
18.教师批改作业应认真、细致、及时。对学生在作业中的创新思维、独立见解等优点,可在批语中予以鼓励;对错误之处,应要求学生更正;对潦草、马虎应付的作业,应退回要求重做:对确认为抄袭作业的学生,必须给予批评教育;对缺交作业的学生,应及时督促补做。
教师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数量、质量、是否按时等)应随时记入平时成绩登记表。平时成绩可占课程总成绩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50%)。对于缺交作业20%以上且末按规定时间补交者,应取消其考核资格,并于该课程考试前通知学生及学生所在系。
五、 实验
19.实验课(包括单独设课的及未单独设课的),是培养学生通过观察、分析现象,揭示自然规律,进行科学实验能力训练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由系根据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制订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指导教师组织实施时,要遵循学生的认识规律,由浅入深,由单项实验到综合性实验,由验证性实验到设计性实验,有计划地培养、提高学生的科学实验能力。
20.实验课前,教师应要求学生作好实验预习(包括复习与实验有关的理论知识,熟悉实验指导书)。实验人员应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基础课的实验课应符合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的要求。
21.每次实验开始时,教师除向学生提出本次实验的目的、要求外,应强调实验操作中保证人身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实验过程中,教师应巡视检查,在学生独立思考、独立操作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指导。应注意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态度和科学的实验方法,决不允许擅自修改实验数据或抄袭他人实验结果。
22.每次实验结束时,应要求学生按规定时间提交实验报告。教师要认真审阅实验报告,并记载成绩,对不合格者,应要求重做实验。
单独设课的实验课期终应进行考试,或根据实验报告及实验过程中的表现综合评定成绩。未单独设课的实验课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相应课程的总成绩,实验课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考试,教师应在考试前通知学生及学生所在系。
六、实习
23.实习(包括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是使学生通过实践活动了解社会、国情、接受劳动教育,学习本专业的直接知识和技能的实践教学环节。由系根据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制订实习大纲,确定实习的目的、要求、内容、指导方式、时间分配及实习的考核办法等并报教务处备案。
24.逐步建立固定的或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对保证实习教学质量有重要意义。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应与接受实习单位加强联系,长期挂钩,签订协议,合作共建。
选择校外实习基地应考虑以下原则,能满足实习大纲的教学要求;就地就近,便于解决师生的食宿、交通问题;生产正常,技术、管理较先进;对接受学生实习比较重视。
25.实习的组织形式可根据实习的目的、要求、专业特点和接受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安排,或将班级分为若干小组分散进行。当比较分散时,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管理。
26.实习指导教师应由实践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教师担任。生产实习的指导工作可由内校的指导教师和接受实习单位指派的人员组成指导小组,共同负责。
27.实习指导教师要提前到实习场所了解情况,拟定实习实施计划,提出经费预算,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实习前应进行动员,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大纲,明确实习的目的、要求,并强调安全与纪律。
28.实习过程中,应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使学生真正进入角色。
生产实习要尽可能把实习的教学要求和现场的生产需要结合起来。教师应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经常检查,严格要求,随时给学生必要的指导。教师应将各种情况记入实习日志,实习期间,应要求学生写好实习日记,逐日记录实习内容、完成情况收获体会等,1月号好实习报告积累资料。
29.习结束时,学生应写出实习报告(一般应包括技术报告和思想总结两部分),连同实习日记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树据学生的实习报告、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期间的表现(生产实习还应征求现场人员意见)评定实习成绩。
30.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写出实习工作总结,经系负责人审阅后交教务处。
31.教师的实习日志、实习工作总结和学生的实习报告,按教学类档案有关规定归档。
七、毕业论文(设计)
32.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计划中最后一个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通过毕业设计应达到以下基本教学要求: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术,独立分析解决专业实践中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方法的初步训练和正确的设计。
(2)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调查研究、科学实验、工程运算与设计外文阅读和相关专业的实践能力,以及文献检索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3)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应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和一定的创造性内容。
(4)实际用于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不得少于教学计划要求的时间。
33.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能体现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尽可能与社会生产、科研等相结合,要有较强的综合性训练环节。
(2)选题的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能完成任务。
(3)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各类学生在水平和能力上均有较大的提高,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4)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和内容一般不得与往年雷同。
34.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一般由讲师以上职称、并有指导经验的教师担任。
35.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和课题简介在前一学期末书面下达给学生。学生选定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经系审查和确定。
36.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1)填报任务书,制订指导计划或工作程序;
(2)指导学生选题,指定主要参考资料,讲解论文写作格式和引用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
(3)定期检查、指导学生的工作进度、质量和表现等情况,并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任务书》上记载:
(4)评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翻译外文的译文:
(5)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6)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提出鉴定意见。
(7)写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小结。
37. 答辨
(1)各系应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辨小组。答辩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领导答辩工作,统一评分标准。答辩小组的任务是主持有关课题的答辩工作,成员以指导教师为主体。
(2)答辩前三天,每个学生应按时将毕业论文(设计)交指导教师写出鉴定意见,由指导教师指导答辩。
(3)学生答辩时对自述部分应写出书面提纲,内容包括课题的任务、目的和意义,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参考文献、论文(设计)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方法、成果结论和评价。
(4)答辩小组质询的问题应为课题的关键问题和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知识、设计与计算方法、实验方法、测试方法以及鉴别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相关问题。
38.答辩小组按照《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对学生论文给予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分,并写出评语。
39.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贯彻"评优从严,评不及格慎重"的原则。
40.答辩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各系和专业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41.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于答辩后两周内由各系教学秘书收集交教务处存档。
八、课程考核
42.每门课程都应进行成绩考核。考核方式分两类:考试和考查。
考试课程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可采用不同的考试方式:笔试或口试,或笔试后抽查口试:闭卷或开卷;理论考核与实际操作考核相结合等。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学时、教材、进度相同的课程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考查课程一般学校不组织学期考试,由任课老师自行安排。成绩按等级制(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评定,亦可只评合格或不合格。
43.每学期的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课程、日程、时间、考场)。提前公布。任课教师不得自行安排考试,特殊情况需经教务处批准。
44. 命题:
(1)命题的内容范围应以该课程的教学大纲为依据,要有较宽的覆盖面,突出基本的、主要的和关键的内容,着重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理解和在理解基础上综合应用的能力。试题应有较高的信度(可靠性)、效度(准确性)和一定的难度、区分度(梯度)。
(2)试题的表述,用词要恰当,表意要确切,文字要简练,不能使学生费解或误解。
(3)一门课程的考试时间(笔试)一般以120分钟为宜,试题的份量应与限定的时间相匹配。
(4)每门课程应出两套试题(即A、B卷),其题型、题量与难度相应大致相同。由教务处选拔一套用于考试,另一套用作补考。
(5)已建立试题(卷)库的课程应由试题(卷)库调用:无试题(卷)库的应考教分离,由系(部)组织命题,并指定教师制卷,提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45.试题在印制前要誊写清楚,确保无误,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印制手续。试题的递送、校对、领取应有专人负责,严防泄密。如出现试题错误而影晌考试正常进行或发生泄密情况时,按教学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6.要教育学生端正对考试的态度,认真地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不得给学生划范围、圈重点或作任何可能泄露试题内容的暗示,对学生的摸底、探问拒绝回答。
47.监考教师应按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检查考生座位,核查准考证,清点考生人数,宣布考场纪律及考试时间,准时发卷。考试过程中应认真巡视考场,发现考生违纪或舞弊行为应立即制止,当场查清事实,明确作出结论,并记入"考场情况表",考试后及时报教务处。考试结束时应注意清点试卷。
48.阅卷评分要公正、客观,严格按评分标准执行。
课程考试的总成绩一般应由考试成绩及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在20%-30%内确定,并应在考试前评定,不应在考试阅卷评分时再变更平时成绩。总成绩是决定学生补考和学籍异动处理的依据。
阅卷评分一般应在该课程考试后二日完成。成绩登记后,将成绩登记册连同试卷在考试结束后4天内交教务处。
学生不得查阅试卷,如对成绩评定有异议,应提出申请报告,经学生所在系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指定专人进行核查。
课程考核的成绩由所在系书面通知学生,教师不得提前透露。
49.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写出教学工作总结,及时交教务处。总结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该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对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及效果(经验、教训);考核成绩的统计分析: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等。
50.考试的试题、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学生试卷及教师的教学工作总结按教学类档案有关规定归档。
九、奖 惩
51.对模范执行本规范,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书育人等某方面努力探索,勇于创新,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经本人申报或所在系推荐、学校评定,可授予相应的优秀教学成果奖、教学优秀奖,或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等称号,并在考核、职称晋升和聘任中予以肯定。
52.对违反本规范或学校有关教学工作规定,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后果,构成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性质,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十、附则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教研室考核细则(试行)
本考核细则作为每学年评优秀教研室及优秀教研室主任的重要依据,自2022年下半年开始实施。
一、考核内容与标准
1、每期开学初一周内完成教研室本学期的工作计划。满分5分(好 5分中3,及格1,差及没有0分),迟交扣1分。
2、及时完成每学期初的各专业课程授课计划的审核工作。满分10分(好10分,中8分,及格6分,差3分,缺一份扣2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1人次扣1分并退回重做。
3、教研室主任每年至少公开发表一篇论文或主编、主审一本教材或一本著作。满分5分(有计5分,无计0分)。
4、各教研室每年至少完成一个院级及以上课题的申报工作,满分5分(完成申报并立项计5分,没有立项课题计0分)。
5、根据各教研室所管辖教师人数,指导和督促专职教师完成论文(著作),要求年均人平公开发表论文0.5篇以上记满分10分,人均每少0.1篇扣2分。
6、各教研室每学期至少召开12次教学研讨会,并做好考勤和会议记录,呈交上级领导审核;满分10分(好10分,中8分,及格6分,差3分),缺一次扣2分;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公开课,缺一次扣2分。
7、经常深入课堂听课,及时掌握本教研室的教学动态。每人每学期听课≧6学时、教研室主任听课>6学时,有听课记录及同行测评。满分 10分,教研室主任缺一次扣1分,教研室成员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直至负分。
8、认真组织考试命题、试题审查、成绩评定、教学质量分析等工作,满分10分(好10分,中8分,及格6分,差3分),教研室试卷、成绩册、质量分析总结迟交一项每份扣0.5分,没有按时、认真审阅,出现差错一份扣1分。
9、学期结束前一周完成学期教研室工作总结及教研室工作记录;满分5分(好5分,中3分,及格2分,差1分),迟交一项扣1分。
10、考勤满分10分。根据系考勤制度折算教研室人员的出勤考核平均分。
11、及时完成院、系下达布置的工作任务,满分20分(好20分,中16分,及格12分,差0分)。
二、加分奖励项目
1、教师参加教育部门或劳动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获奖的按同类项目最高级别给予所属教研室奖励: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分、25分、20分,参与奖励 10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分、15分、10分:参与奖励6分。
市级或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分、8分、5分:参与奖励3分。
2、教师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比赛、获奖的给予所属教研室奖励: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 30 分、25 分、20分,参与奖励 10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分、15分、10分;参与奖励6分。
市级或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 10分、8分、5分;参与奖励3 分。
系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分、3分、2 分,参与奖励 0.5 分。
3、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或劳动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获奖的按同类项目最高级别给予所属教研室奖励: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分、25分、20分,参与奖励 10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分、15分、10分;参与奖励6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分、8分、5分;参与奖励3分。
4、教研室及其所属教师在其他方面对系、院做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酌情加分。
三、考核结果使用及注意事项
1、教师不论所教课程,考核在所属教研室进行。
2、每学年系里根据各教研室考评得分减去教研室的公共扣分,再根据教研室人数(在职在编)计算平均值,评选出前一名为优秀教研室,给予第1名的教研室每人100元的教研室活动资金奖励,给予第2名的教研室每人50元的教研室活动资金奖励.
教师岗位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分岗位管理改革精神,更好的引进竞争与激励机制,激发全系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质量,推进系部管理改革,根据学院岗位管理考核要求,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
(一)教学工作(70分)
1、教案(15分):所授课程的理论课、实践课均有完整、规范的教案,要求书写完整、与授课计划一致、课时数与实际授课的课时数一致。每学期由系教案检查小组集中检查两次,不定时抽查若干次,根据教案质量评定分值、检查所备教案的课时数。
①无教案或旧教案记0分,检查时不交教案记0分。
②每缺1次课(2课时)教案扣0.5分。
③教龄<3年的教师,每门课程必须有完整、规范的新讲稿,且每1次课讲稿2000字以上。无讲稿扣3分,检查时不交讲稿扣3分。
2、课程整体设计(3分):对所授课程从课程性质、设计思路、课程教学设计、课程资源设计、考核评价设计等几个方面进行课程整体设计。多人执教的相同层次同一门课程,可以集体承担课程整体设计任务,共同研讨,分工协作。所有课程整体设计先由教研室主任进行初审,再由专门组成成员根据《课程整体设计评分细则》进行评分。迟交扣0.5分,缺交扣3分。
3、授课计划(3分):所授课程均有详细合理的授课计划,与学院下达的任务书一致,同专业同层次同课时的课程授课计划应一致,要按时上交,并严格执行。迟交每科扣0.5分,不交或无授课计划1科扣15分,随意变动授课计划1 次扣 0.2 分。
4、课堂考勤(5分):所授课班级每堂课均须按要求考勤,并在每周五下午放学后统一上交考勤本到系部,迟交一次扣05分,缺交一次扣1分,没按要求考勤的每次扣0.5分,直至负分。
5、作业批阅(4分):各科作业(含实验报告、教学参观报告等)均应全批全改,有改错、评分、教师签全名及批改年月日,每期每科每班完成的作业批阅次数≥周课时x2x实际上课周数÷18(计算结果只入不舍),每学期作业检查小组检查2次,评定分值,统计批阅次数。批阅次数少1次扣1分、未批阅1次扣1分。
6、听课评课(3分):每学期每人听课评课6次以上(教龄<3年的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10次以上),要求(听课评课次数统计依据):①认真填写听课评议表,将填好的听课评议表交系部;②做好听课笔记。每缺听1次扣0.5分。③新进教师听指导老师的课至少3次,缺1次扣0.5分。
7、课堂教学(3分):任课教师应维持好课堂纪律,管教管导。上课接、打手机1次扣1分;迟到、早退1次扣0.2分;未经批准私自停课改自习1次扣1分;放任自流、不管课堂纪律,课堂纪律差,被院系查到一次扣1分。
8、试卷批阅成绩评定(3分):
①按时上交考试试卷(含A、B卷)及考查试卷(1分),迟交每科扣0.5分。
②试卷批改用红笔,每题计正分,不随意涂改,确有少许涂改要有教师签全名(0.5分)。
③试卷成绩与成绩册成绩完全一致,成绩册上体现平时成绩(含作业、小考、报告、考勤等五次以上)、期末成绩和总评成绩三部分(0.5分)
④教学总结填写完整,有详细的成绩分析,有教研室主任审查合格后签的全名(0.5分)。
⑤按时上交批阅的试卷、上传成绩、教学总结(0.5分),迟交一项扣 0.2分。
9、教学效果:(30分)
学生评教:由系部组织学生评教,取其所有授课班级评教得分的平均值,学生评教分=(学生评教平均得分/100)x20;
同行评教:同行评教分=(同行评教平均得分/100)x10
10、课外辅导(1分):每学期每位教师完成课外辅导4次(每月一次),缺一次扣0.5分。辅导要求:①下午4:20-510必须在教师办公室内,②及时到系部登记,③系部值班人员的签名。
(二)劳动与会议纪律(10分)
按《汽车工程系考勤制度》执行。
(三)教研科研(此项最高15分)
1、论文撰写: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学识水平,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每篇记5分,在其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每篇记2分,在院学报上发表论文每篇记1分,增刊上发表论文不记分。(只给第一作者记分)
2、科研:(只取最高奖项)
①科研课题在院、市、省、国家立项者(立项当年),分别加2、3、4、6分;获市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 5、4、3分;获省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 8、6、5分。
②国家、省、学院批准立项的精品课程(立项当年)分别加8、5、2分。
③获国家发明专利每项加3分。
以上各项奖励项目主持人,其他参与人员根据参与情况奖励第一责任人的1/4,没有实质性参与不奖励。
3、著作教材:正式公开出版1本学术专著、译著、教材、工具书和科普读物等的主编、副主编、参编分别加 3、2、1分,编写1本校本教材的主编、副主编、参编分别加 2、1、0.5分。
4、教研及教学活动:(只取最高奖项)
①教师参加各种教学技能比赛,荣获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12、8、6分,荣获省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6、5分,荣获院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 分,荣获系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参与省市院此类活动而未获奖者加1分;
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8、6分,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6、5分(只奖励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教学创新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只奖励第一作者)。
③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种职业技能比赛,荣获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8、6分,荣获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8、6、5 分,荣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5、4、3分;
④给院、系全体教师上1次公开课,分别加3、1分;给院、系全体教师或学生作1次学术报告,分别加 3、1分。
5、对外技术服务: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对外技术服务,为社会开展科技服务成效显著,有一定影响,受到服务对象或有关部门表扬,有证明材料,主持者1次加2分,参与者1次加1分。最多不超过3分。
(四)班主任工作(5分)
担任班主任是每位专业教师的工作职责,每位专业教师都必须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专业班主任工作每学期考核评分列全系前3名记25分、后2名及未参与评比者记1分,其余名次记1.5分,未担任专业班主任者记0分。
(五)其它
1、凡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每年至少公开发表一篇论文或主编、主审一本教材或一本著作或立项1项科研课题,否则扣2分。
2、积极接受、认真、按时完成学院、系部、教研室安排的工作任务,无故不接受任务每次扣2分,不按时完成任务或不按要求完成任务每次扣1分。
3、应按时、按要求上报有关资料、数据、工作情况等。不上报每项扣2分,不按时上报或不按要求上报每项扣1分。
4、不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因工作失误影响全局工作者视情节一次扣3-5 分。
5、凡学院考核扣掉了系里的分,系部将加倍扣除相应责任人的分。
6、当年给系、院做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酌情加1-5分(由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7、系部教师为本系招收1名新生(包括五年制大专),记1分。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根据学院分配的评优评先名额和考核结果评选先进或优秀(“一票否决”的除外)。
2、教学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系部年终奖励发放的依据。
3、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今后晋升职称的依据。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先评优
1、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3、工作量不足,又不接受工作调剂安排的:
4、一年中旷工一天或旷课两节或旷会两次及以上、累计病事假三个月(含三个月)。
5、没完成学院招生任务的。
四、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执行。
五、几点说明
1、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系办公会议,本办法中未涉及到的问题由系办公会议决定;
2、本办法从2022年下学期开始执行。
系领导、辅导员深入学生宿舍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三全”育人体系,同时使系领导、辅导员、专业班主任能够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状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更好地促进系的工作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系领导需定期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所想、所做,与学生进行交流。
二、辅导员每周至少一次到学生宿舍,掌握第一手资料,详细掌握特殊生(包括:心理障碍生、学习困难生、经济特困生等)的具体情况及困难,有针对性的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实际困难。
三、系领导、辅导员在深入宿舍的过程中,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及卫生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带领广大同学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为了保证所了解情况的及时性和真实性,更好地开展工作,系领导深入学生宿舍每周至少一次,辅导员每周至少三次,专业班主任每周至少一次。
五、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在深入宿舍的同时,必须做好记录
安全管理制度
一、部门安全工作要有年度计划,有针对性地指导本系员工开展全年安全工作。
二、本系所有员工要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安全工作认真负责,遇突发事件、重大紧急情况不迟报、漏报、瞒报。
三、各实训室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检查台帐。
四、系部大型活动要实行审批制度,谁主管谁负责,要有安全预案。
五、本实训楼为安全要害部门,楼内安全标识、安全预案要上墙,每学期应举行一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六、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上报安全检查情况。
七、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坚持教师上课、实训实习前进行安全要点提示制度。
八、对管辖的实习、实训场所安全负责,坚持安全巡视制度、记录制度,对查出的隐患,自行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
九、学生实习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学生在校外实习,系部要与实习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指导教师要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
十、严格执行学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十一、做好安全记录工作。
实训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于在汽车实训中心内进行教学及其它活动时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主要是指突然发生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重大火灾、爆炸、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
二、遇突发事件时,在场教师负责组织学生迅速有序地撤离现场。现场人员不要慌乱,保持镇静,应听从教师指挥。
三、现场教师要清楚逃生的方向,镇定指挥。
四、撤离现场时应遵循离门近的先出,依次有序迅速地撤离:撤离出教室后,在楼道内应靠近墙面右侧,低首俯身、小步快速撤离,避免相互拥挤。撤离出教室的班干部,应在教室门外、楼梯口边、大楼门口等处站立协助指挥,随队伍最后撤离。撤离出现场的人员不要乱跑,应在现场外安全开阔的地带集合,清点人数。
五、撤离出现场的教师或班干部应立即向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向公安(110)、消防(119)、卫生防疫(120)等部门紧急求援。
六、本楼内二楼可通过西头楼梯下到一楼出安全门,一楼所有实训室都是独立房间,从正门出实训室。
实训中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我系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系实训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在汽车实训中心内进行教学及其它活动时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主要是指突然发生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重大火灾、爆炸、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
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系主任 副组长:系党总书记、系副主任
组员:教研室主任
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经常性地检查实训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安全事故隐患;提出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积极做好实训中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上报工作;密切配合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有序进行。定期组织学生及教职工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一般程序:
一、遇突发事件时保持镇静,由在场教师负责组织学生迅速有序地撤离现场。撤离出现场的人员不要乱跑,应在现场外安全开阔的地带集合,清点人数。
二、撤离出现场的教师或班干部应立即向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向公安(110)、消防(119)、卫生防疫(120)等部门紧急求援。
三、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学院领导汇报,同时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听取突发事件情况汇报,清查现场人员;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科学安全的措施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四、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