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优秀教师等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5-25 点击数:

各处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发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强化榜样引领作用,推动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与班级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在第42个教师节来临之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开2025-2026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思政理论课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2026学年度在学院教育教学、学生管理、行政后勤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教职工。已推荐为2025年盟级以上相应荣誉的人员、在本岗位工作不足一年的原则上不在此次评选范围。

二、评选表彰比例及名额

此次评选表彰按学院总人数的10%推荐,拟评选表彰院级优秀教师18名、优秀思政理论课教师2名、优秀班主任1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0名,共40名。(具体评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构成如下:

  长:  

副组长:牟献友

  员:付学明、朱卫刚、阿莉、高建海、张设元、吴智、贾松林、朱海燕、香雪琴、孟根花、乌云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实施方案制定、评选结果汇总、提请会议审定、组织表彰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贾松林同志兼任。

四、评选工作分工

此次评选工作由学院人事处牵头,组织统战部、教务科技处、马克思主义教学部、学生工作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评选办法开展评选,其中组织统战部负责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教务科技处负责优秀教师评选;马克思主义教学部负责优秀思政理论课教师评选;学生工作处负责优秀班主任评选。评选结束后,相关职能部门将评选结果报人事处进行汇总。

五、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有高尚的师德师风,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精湛,爱岗敬业,潜心育人,无私奉献;全面关爱学生健康成长,在本职岗位上言传身教,把传授知识、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育人事迹突出,深受师生好评,成绩突出。

(二)评选优秀教师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学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能够不断地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关心、尊重学生,因材施教;对学生要求严格,得到同事和学生的一致好评。

3.积极实施课程思政、“三教”改革等教学改革,努力推动教育教学创新,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成绩显著。

4.近两年年终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教学工作满两年以上的一线专职教师、行政兼课教师。

(三)评选优秀思政理论课教师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中共党员,模范践行教师师德规范,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钻研思想政治理论教学工作,教学效果突出。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5年以上( 至今仍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一线);参评教师须达到学院规定的年度课时考核要求;积极组织或参加教学实践和社会考察活动。

4.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具有扎实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基础理论及相应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学术视野较为宽广,学术成果较为丰硕。善于运用现代化教学技术手段,结合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重大事件,深入浅出、形象生动地开展教学,富有感染力和吸引力,教育教学效果显著。

(四)评选优秀班主任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组织管理能力强,善于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班级管理井然有序,班集体建设卓有成效,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所带班级的班风正、学风好、和谐民主、尊师爱校,并能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4.模范践行职业道德规范,以德修身、以德育人,在班级管理中有特别突出的真实事迹,具有较强的榜样性、示范性。

5.近两年年终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两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五)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关心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奉献精神强。

3.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尽职尽责,能创造性地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在教育管理和学院建设、为教学服务方面成绩显著。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顾全大局,协作互助,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突出贡献。

5.近两年年终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各部门专兼职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后勤管理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 当年受到学院通报批评或受到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2.在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误或有违师德规范、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3.近两年个人年度考核有1次不合格的;

4. 由学院选派到有关单位工作或学习1年以上的。

六、评选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部门推荐(5月25  —5月31 日) 按照相关职能部门关于优秀教师、优秀思政理论课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以各教学系部为推选单位 ,按照专兼职教师、思政理论课教师或班主任的优秀分配指标(附件1  自下而上进行公开推荐。推荐人选须在相应班级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的同意率原则上不低于80%。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 以各处级单位为推选单位,按分配指标(附件2、附件3)从全院专职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后勤管理人  自下而上进行公开推荐。推荐人选须在部门全体教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的同意率原则上不低80%。

(二)评选单位审核推荐(6月1  —6月5 日) 组织统战部、教务科技处、学生工作处、马克思主义教学部对各部门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按总体指标产生拟推荐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拟推荐人选报至人事处,推荐材料须经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审签。

(三)资格复核(6  6  —6  10 日)人事处抽调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复核组,对拟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廉洁纪律、年度考核、教育教学管理、学术态度等方面进行资格复核。

(四)会议审定(6  30 日前)。结合资格复核情况,

人事处提出拟推荐人选名单,并提交学院党委会、行政会审定,产生学院 2025-2026 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思政理论课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拟表彰人选。

(五)公示。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审定后,对表彰人员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六)表彰。学院召开表彰大会,对 2025-2026 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思政理论课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

七、相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民主,按照方案的要求统一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突出个人的先进性,通过年度先进个人评优活动 ,达到总结经验 、树立典型、振奋精神、辐射带动的目的。

(二)严把评选程序。在评选过程中 ,要坚持自下而上的评选程序,由各组按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按要求时限将推荐报告报送至评选表彰工作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思政理论课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时,推荐人员只能占一个名额,不得重复推选。

(三) 营造浓厚氛围。 学院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 ,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进行大力宣传,在全院范围内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5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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