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届高职毕业生
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各系: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现对2025届高职毕业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给与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5届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符合条件的高职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2025届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其中任意一项即可申请补贴。
三、发放原则
自愿申请、公开公正、每人只享受一次。
四、发放标准
每人一次性补贴1500元。
五、补贴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共性材料: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正反打印)
2.户口本(含户主)原件、户主和本人页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个人银行账户(开户行和账号)需提供本人有效中国银行卡及复印件。
个性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低保证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2.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镇政府、县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证明和帮扶明细原件、复印件。
3.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提供县级民政局或乡村振兴局贫困证明原件、复印件。
4.残疾毕业生:残疾证原件、复印件。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说明:其中共性材料每个申请人都要提供,个性材料按照自己符合的条件提供相应材料。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六、法律责任
本人已知悉以上规定,并承诺自愿遵守有关规定,并授权同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其他途径核查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如本人违反规定、违背承诺,一经查实,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校级审核后返还申请人。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全或有错误、通讯方式变更无法联系、提供的银行账号有误等,导致补贴款不能及时到账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申领学生需根据要求上报材料,超过时限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予以补办。
2.个人申报材料一式2份(其中附件1正反打印),将复印件、原件每人一档装档案袋,由申请学生交到所在系部审核。系部审核后,将附件2、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及学生个人申报材料档案,一并于5月27日前统一报招生就业处就业科进行校级审核。
3.经校级审核、人社局最终审核后,就业科将最终审核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OA和主楼一楼大厅公示栏线上线下同时公示,公示期5天。
联系人:侍明智 刘玉岩 联系电话:04838336131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