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5-07 点击数:

各处级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内教师函〔 2026〕 43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院2026年上半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学院承担与申请认定学科相关高职阶段或电大开放教育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人员(含实践教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办法》 第十九条第( 二)款规定执行。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且合格。

(五)近3年内参加学院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教学基本素质培训合格。

免训条件 1) 已参加教育部或自治区组织的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项目并合格者 2)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教师职务者。 

(六)近3年内参加学院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面试)合格。

免试条件1)拟聘任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学科与职称专业或所学专业相同相近;(2) 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且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学科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同相近。)

(七)近两年至少完成两学期与申请认定学科相关课程教学任务,且授课对象为专科以上学生;按照《关于印发<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助教工作制度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阿职院发〔2024〕79号)相关规定,完成与申请认定学科相关课程的助教工作,视为完成相应时长的教学任务。

(八) 申请人须在编,或与学院签署两年以上劳动合同。

(九)学院拟聘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认定人员,上述认定条件( 三)不做要求。

(十)2024年7月后,按照自治 “英才兴蒙”政策 认定为六类及以上的人才,上述认定条件(七)不做要求。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5月6日9:00至5月13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

 申请认定 学科  须选择    录( 学科代码 6位    能选择      内有 对应   学科而不选择的  不予通过  

(二)体检5月14日—5月15日)

1.地点:阿拉善盟中心医院

2.要求:早7: 30空腹到阿拉善盟中心医院门诊楼三楼体检中心,先抽血,然后再检查其它项。并携带1张1寸免冠照片(与网报上传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体检费用自理。

(三)现场确认5月19日—5月20日)

申请人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需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目录及要求》 (附件2) 中要求的所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和下午15:00—17:30为提交材料时间。现场确认地点:人事处712室。

四、其他事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 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弄虚作假或违规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将收回证书并将申请人列入黑名单,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认定材料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认定材料的,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联系人:江布勒      

 

 

 

 

 

                        人事处

                        2026年4月30日

 

 

 蒙ICP备2025029615号-2 |  版权所有©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  学院地址:巴彦浩特镇西花园北街10号 | 邮编:750306 |  建设维护:网络信息中心 | 问题反馈